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合作区分局关于2026年11月4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辽宁-丹东-振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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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1月4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_2026-11-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4日—11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单位:****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415-****349(传真)

通讯地址:**市**区银河大街102-5号

邮编:118009

附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公司**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丹合环审〔2026〕06号 2026年11月4日
2

关于****浮动油封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丹合环审〔2026〕07号 2026年11月4日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