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水利局关于2026年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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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关于2026年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函〔2026〕432号)、《****水利厅关于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辽水河湖函〔2026〕25号)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有关要求,需对我市境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既有划定成果的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核查,重点解决划定不规范、自然条件变化导致划界成果不再适用等问题。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2026年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项目。

二、采购内容

1.服务范围:**市域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

2.服务内容:对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复核文件标准,全面复核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既有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是否符合要求,全面排查问题,实地勘测校核,编制河湖划定成果复核报告,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3.服务时间: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应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提交最终成果。如因政策调整或甲方工作安排等原因,甲方需对关键节点时间提出调整要求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三、采购资金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21万元整。

四、相关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

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并装订成册,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诚信声明;

4.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响应文件。

六、采购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3.响应文件的报价超过21万元,报价无效。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17时,文件递交地点为****(**市**台区石油大街180****公司东侧厢楼223室)。

七、成交通知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递交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七日内,我局将向最低报价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本询价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427-****175

附件:响应文件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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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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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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