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3624 邮编:110400
联系地址:**市**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建设项目 | **省**市**县依牛堡子镇西獐草沟村 | **** | ******公司 | 本项目为**粮食烘干项目,位于**省**市**县依牛堡子镇西獐草沟村,****村委会现有厂区及建构筑物开展建设,不新增用地。依托现有建构筑物,配套**1台6t/h 链条炉排生物质专用热风炉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年烘干玉米40000 吨。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 | 同意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物质热风炉需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粮仓实施全封闭设置;粮食装卸、提升产尘点位采用全封闭输送廊道,在密闭车间内作业;筛分工序选用密闭滚筒振动筛,依托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烘干塔两侧设置抑尘网罩,排气孔加装折流挡板,控制无组织粉尘逸散。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油品及尿素。柴油运输车辆要达到国三以上排放阶段标准,并符合《****政府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国二及以上排放阶段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环保号牌或在机身明显处喷涂环保号码。将移动源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化粪池储存,定期清掏处置,严禁向外环境直接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型生产设备,设备配套减振基座,充分利用厂房建筑隔声降噪;建立设备常态化检修维护制度。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涉及危险废物;烘干落尘、装卸输送落尘、玉米渣、筛分杂质、筛分收尘灰、热风炉灰渣、除尘灰、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全部外售综合回收利用;废布袋由供货厂家上门更换、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临时贮存。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属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工作: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划为一般防渗区;潮粮仓、干粮仓、**仓、锅炉房、办公室划为简单防渗区,按分区等级落实防渗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