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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运输厅关于发布<**省内陆地区内河通航水域认定指南(试行)>的通知》(辽交服务函〔2026〕13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内河通航水域认定工作。
经征询,各县(区)均未申报内河通航水域。
现将认**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认**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 刘鸿
联系电话:041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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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