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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及省工信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工信**〔2023〕129号)、《关于公布**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受企业委托,****(评价机构)对兴****公司(利废企业)利用国****公司(产废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事宜开展了评价工作,评价报告已报送我局申请备案,现将相关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匿名异议、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29-****204
通讯地址:**省**市**大街3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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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