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完成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初公示等工作。经县政府研究批复,确定**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3 项、代表性传承人 3 名,现予以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时间:20 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一) 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二) 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如对本次公布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馈。单位反馈材料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须注明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居住地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异议、逾期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联系地址:梅园新区写字楼六楼
联系电话:****505
电子邮箱:****@163.com
特此公示。
****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