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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3日我局****公司废旧**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省**市顺****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公司废旧**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清原县清原镇斗虎屯村
三、 建设单位
****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睿铂****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公司废旧**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构筑物建设聚丙烯再生颗粒生产线,配套建设公辅设施。
建设规模:生产聚丙烯再生颗粒5000t/a。
废气
本项目造粒废气(NMHC、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带控制系统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尾气通过排气筒(DA001;高15m;**)排放,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
废水
本项****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沉淀池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滤网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5m2;**)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