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龙士达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审批
辽宁-沈阳-新民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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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1-02

项目名称 **龙士****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胡台镇前胡台村**九街26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922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鹏飞
联系人 彭会真 联系电话 135****3088
项目投资(万元) 5400 环保投资(万元) 47.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02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生产厂房及办公区。 建设规模:年产压型板 4960 吨,钢结构 9700 吨。 变更设备:将“一台数控/直条多头火焰切割机、**半自动下料机、一台栓钉焊机”升级变更为“一台激光切割、一台H型钢组立机”,设备加工能力增大,生产工艺未变,企业实际生产能力未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将治理设施“UV光解活性炭吸附”升级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吸附净化效果更好,不属于重大变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有组织排放
其他措施:
喷漆采用干式工艺,设置密闭喷漆间,喷漆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防渗化粪池收集后排放至****公司****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厂房内落地灰。除尘灰和厂房落地灰主要为铁屑,收集后外售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在危废贮存点内贮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以及除尘风机的运行噪声。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以及设置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噪声治理措施。
承诺:**** 陈鹏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鹏飞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2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