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抚顺市宏正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抚顺-抚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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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加油站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信息时间:2026-11-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2日我局拟对****加油站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362

传 真:024-****1006

地址:**市**县****服务中心邮编:113002

一、项目名称

****加油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市**县石文镇****园区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县石文镇****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地埋罐区、洗车房和充电棚,年销售汽油7300t、柴油7300t。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9%。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①油罐车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对汽油卸油、加油工序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95%以上;卸油、加油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经4m高排气口排放;②每个储油罐均设有呼吸阀放空管,放空管上部设有阻火器,汽油设干燥器,油气平衡,经放空管高4m。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通过高空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相关要求;食堂油烟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污水进入化粪池,洗车废水进入隔油沉淀池,上述废水汇入总排口,水质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_1627-2008****处理厂最高允许排放浓****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设施等措施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限值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处****处理厂上门收取并进行合理处置。清罐底泥储罐每5年清理一次,清罐过程委托有资质单位清理,清罐时产生的清罐底泥提前通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依法转移、处置,确保底泥不落地、不在站内贮存。加油机废滤芯在更换前提前通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依法转移,确保废加油机滤芯不落地、不在站内贮存。

5. 污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废气VOCs 0.928t/a。

6.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设置FF双层罐及防静电设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油罐区、卸油处、加油作业区、洗车区、隔油沉淀池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处理,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 16889执行;站房、厂区地面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等简单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