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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关于实施衔接过渡期****政府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7号),****委托专家对《******公司石灰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该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我局矿管处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联系部门:****管理处
电 话:0411-****7056
附件:附件******公司石灰岩矿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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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