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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县广鹿岛东北侧海域刘福和浮筏养殖用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市**县广鹿岛东北侧海域刘福和浮筏养殖用海项目 | **省**市**县广鹿岛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县广鹿岛东北部海域,项目用海面积共261.4001 公倾(3921.0015亩),养殖生物品种为牡蛎(三倍体),采用不投饵不投药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共布设浮筏3000台,预计年产牡蛎最大量为9000吨,2026年取得养殖证和不动产权证,为置换**项目。 |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