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某机场智慧化场务保障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机场智慧化场务保障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预算:886万元。
四、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五、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XX机场智慧化场务保障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设 | 建设“智慧化一体平台”统一管理,通过搭建“智慧场务专用网络系统”连接**“机场全景增强监控及入侵目标防控系统、多点定位系统、场面运行控制系统、限制区域入侵报警系统”为感知与控制末端,并新增助航引导“自动升降助航灯光”等新型执行单元的智能化场务保障体系。 | 见附件 | 886.00 | 2026年11月 | 施工地点:**省**市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和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采购活动。近亲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七、服务要求
(1)硬件设备提供三年原厂保修,24小时内响应,在故障受理后15分钟内对故障做出响应,1小时内明确故障原因并尽快解决问题。
(2)重大故障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处理并尽快解决问题。
(3)软件类产品,供应商需对软件提供五年免费升级服务。
(4)提供实际使用技术培训,现场安装与调试,配合完成全系统联试。
八、交货时限
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供应商请在公示期间内对本次公示内容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表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佐证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资格条件,有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再做出书面回复。
5.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3****394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53****503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3****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