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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位于**省**市**市弟兄山镇教家村马路沟,地理坐标为东经:124.****58103,北纬:40.****52574°。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增一条银精粉浮选生产线,以外购含银矿石为原料生产银精矿。总工期6个月,总投资1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市弟兄山镇教家村马路沟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65****456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市境科****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59号25层07号-09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1****8999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参调查表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