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食用农产品及普通食品常规抽检承检机构招标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26日
一、合同编号: ****-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食用农产品及普通食品常规抽检承检机构招标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6年食用农产品及普通食品常规抽检承检机构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路118号
联系方式: 024****1597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市**区崇**路61号
联系方式: 024****02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食用农产品抽检(**、**、**、**、**、沈北、**)包组内,共计337批次。
履约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总局、省局、市局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 2.投标人应根****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方案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投标包内所分配的抽检任务,严格按方案实施抽检。 3.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 4.投标人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抽样由监管人员陪同,保证溯源清晰工作要求。 5.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原则。 6.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7.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 8.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若中标单位不能通过相关考核或被发现存在影响履约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9.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承诺、陈述和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不实情形,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履约期限: 一年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5月1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武祎、孙佳、于寒、于文芳、殷广利、关芳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