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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3〕26号)文件精神,经评审,现将符合本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培训项目目录库,实际开展培训将基于目录库按相关程序进行。 **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6日—11月6日
联系电话:024-****2007
通讯地址:**市**县凡河新区长江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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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公示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