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大连诺美液压件有限公司(石岛工业厂区) 建设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大连-沙河口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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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1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石岛工业厂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4919 传 真: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石岛工业厂区) 建设项目 **省**市金普新区天寿街7-2号 **** ******公司 ****: 2026年10月16日,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石岛工业厂)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报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我局于2026年10月16日依法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本项目租赁****公司**厂区及 3#生产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租用 3-1#生产厂房用于生产,租用 3-2#办公及研发用房1F和2F部分区域进行办公,总建筑面积约 9900m2。本项目拟在 3#生产厂房东北侧建设涂装用房,建筑面积 500m2,内设喷砂房和喷烘一体室;在3#生产厂房东侧建设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 15m2,项目建成后占地面积12778.96m2,总建筑面积 10415m2。本项目从事液压缸、液压系统和液压元件的生产,液压缸22000件/a,液压系统20 套/a,液压元件225000 件/a。 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依法批准《****(石岛工业厂)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1、你单位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3、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你(单位)取得本批准文件后,应当在该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实施本决定批准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履行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关义务。 5、《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 报批《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6、你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7、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市金普新区****分局负责。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无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