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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4843620 | 建设单位法人:陈庆凯 |
| 吴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八千街道 |
| ****油厂2021-2025年产能建设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1.580278 纬度: 40.971111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05 |
| 锦行审批〔2021〕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12-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7800 |
| 3780 | 运营单位名称:****油田****油厂 |
| 912********484362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力安****公司 |
| 912********731557M | 验收监测单位:**** |
| ****1004MA0YE09P6M | 竣工时间:2026-03-02 |
| 2026-03-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15 |
| 2026-09-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新井247口,根据井场现状配套0.18MW燃气水套加热炉86台,50m3高架罐4座,锦611块、锦新626块各2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完成**199口新井,其中包括197口油井,2口注汽井,**21台电加热炉,4台燃气加热炉,利旧77台燃气加热炉 |
| 产能能规模远小于环评阶段产能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机械采油 | 实际建设情况:机械采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执行《**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关于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紧急通告》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时可采取围挡、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运送物料时,车载要适量并加盖苫布,防止撒落产生二次扬尘。 2、要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井口加热烟气、计量接转站加热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限值要求后,经各自8m排气筒排放。油气开采、集输过程烃类气体挥发排放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3、要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在井场四周设置不低于30cm高围堰、设置隔油栏,防止污水、污油、钻井液等外流。钻井废水及洗井废水部分回用于泥浆配置,剩余废水通过集输管线进入联合站处理后达标回注、锅炉利用或达标外排;运营期生产作业废水经联合站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肥,不得外排。 4、要落实减噪降噪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5、产生的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布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厂内**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要落实报告书制定的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档案。 7、要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油厂环境风险管理,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建立应急队伍并配置应急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演练。在本项****生态环境局管理部门备案。 8、要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钻井作业及闭井后,要及时拆除人工建筑物,恢复地表植被生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至原有水平。 9、****生态环境局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本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按《环评法》相关要求,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环评文件批复后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得到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环境局****分局负责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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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工程施工期部分污水达标外排,运行期含油污水最终进入欢三联合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部分用于回注、部分软化水锅炉用、部分达标外排。 | / | ①洗井废水由罐车拉运至欢三联处理,不外排; ②修井时产生的少量废水管输至联合站进行处理后回注油气层,不外排; ③采油废水与原油一同通过集输管线输送至欢三联合站,再经站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注油气层。 | 2026年7月25日-26日委托****对项目周围地表水环境进行监测。,2026年7月25日-26日,2026年8月11-12日委托****对项目周围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 |
| 1 | 加热炉废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4台加热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 | 2026年7月25日-26日委托****对本项目加热炉废气进行监测。 |
| 1 | 施工期钻井设备,站场内采油机等设备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 本项目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在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运行期采取低噪声设施设备; | 2026年7月27-29日委托****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2026年7月27-29日委托****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进行监测。 |
| 1 | 要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在井场四周设置不低于30cm高围堰、设置隔油栏,防止污水、污油、钻井液等外流。钻井废水及洗井废水部分回用于泥浆配置,剩余废水通过集输管线进入联合站处理后达标回注、锅炉利用或达标外排;运营期生产作业废水经联合站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肥,不得外排。 | 施工期在井场四周设置不低于30cm高围堰、设置隔油栏,防止污水、污油、钻井液等外流。钻井废水及洗井废水部分回用于泥浆配置,剩余废水通过集输管线进入联合站处理后达标回注、锅炉利用或达标外排。运营期生产作业废水经联合站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肥,不外排。 |
| 1 | 产生的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布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厂内**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产生的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布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厂内**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 1 | 要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钻井作业及闭井后,要及时拆除人工建筑物,恢复地表植被生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至原有水平。 | 本项目井场利用现有平台,不新增永久用地,项目临时占地主要为钻井及管线占地,施工结束后植被已基本得到恢复。 |
| 1 | 要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油厂环境风险管理,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建立应急队伍并配置应急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演练。在本项****生态环境局管理部门备案。 | 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油厂环境风险管理,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建立应急队伍并配置应急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演练。在本项****生态环境局管理部门备案。 |
| 本项目采出液的计量、分离依托现有转油站和欢三联合站进行。洗井、修井废水依托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处理厂。本项目产生的落地油、废含油污泥等含油固废运至油泥池暂存,经油泥处理装置无害化处置后利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采出液的计量、分离依托现有转油站和欢三联合站进行。洗井、修井废水依托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处理厂。本项目产生的落地油、废含油污泥等含油固废运至油泥池暂存,经油泥处理装置无害化处置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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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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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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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钻井作业及闭井后,要及时拆除人工建筑物,恢复地表植被生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至原有水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井场利用现有平台,不新增永久用地,项目临时占地主要为钻井及管线占地,施工结束后植被已基本得到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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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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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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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