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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4843620 | 建设单位法人:闫瑞升 |
| 胡良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台区 |
| **省**市**台区 |
| 2021-2025 产能建设及配套工程项目-**地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1.664400 纬度: 40.9902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05 |
| 锦行审批 〔2021〕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951.42 |
| 2417 | 运营单位名称:****油田****油厂 |
| 912********484362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力安****公司 |
| 912********731557M | 验收监测单位:**** |
| ****1004MA0YE09P6M | 竣工时间:2026-04-10 |
| 2026-04-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10 |
| 2026-09-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环评批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建设内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环评文件: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前工程:不新增井场及站场,无永久征地。仅新增施工便道的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钻井工程:**198口钻井(全部为油井),设计总进尺244222m。 管线工程:**D76*4 进站管线共计 71公里,平均单井 358 米;**D60*4 气管线共计 25 公里。 配套工程:油井配套功图计量装置 198 套,配套 0.18MW 燃气水套加热炉 79 台。 | 实际建设情况:钻前工程:不新增井场及站场,无永久征地。仅新增施工便道的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钻井工程:**122口钻井(全部为油井),实际总进尺182667m。 管线工程:**管线7.49公里。 配套工程:油井配套功图计量装置122套,未**加热炉,均为利用井场原有锅炉。 |
| 减少钻井数量及进尺,减少配套管线工程,加热炉未进行建设均利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过程主要包括采油、油气集输,本项目油气集输及处理均依托联合站,运行期的生产过程主要为采油过程,同时该时期内不定期进行洗、修井等维护作业。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过程主要包括采油、油气集输,本项目油气集输及处理均依托联合站,运行期的生产过程主要为采油过程,同时该时期内不定期进行洗、修井等维护作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关于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紧急通告》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时可采用围挡、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运送物料时,车载要适量并加盖苫布,防止撒落产生二次扬尘。要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口加热烟气、原油储罐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后,经各自8m排气筒排放。油气开采、集输过程烃类气体挥发排放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要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在井场四周设置不低于30cm高围堰、设置隔油栏,防止污水、污油、钻井液等外流。钻井废水及洗井废水部分回用于泥浆配置,剩余废水通过集输管线进入联合站处理后达标回注、锅炉利用或达标外排;运营期采出水和修井、洗井废水运至联合站,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自然沉降除油+斜板除油+微生物处理+石英砂过滤+金刚砂过滤罐/核桃壳过滤)处理后回注地下或回用于锅炉,回注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旱厕,不外排。注水井洗井工艺主要采用封闭循环洗井工艺,由洗井循环车完成,洗井废水主要通过除油、除砂、过滤等处理工序循环洗井,洗井完成后洗井车内剩余的废水送至联合站处理后回注。要落实减噪降噪措施,抽油机布置在远离居民一侧等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产生的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布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厂内**化回收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要落实报告书制定的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档案。 要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油田整体应急体系,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建立应急队伍并配置应急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演练。在本项目竣工****管理部门备案。 要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钻井作业及闭井后,要及时拆除人工建筑物,恢复地表植被生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至原有水平。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关于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紧急通告》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时可采用围挡、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运送物料时,车载要适量并加盖苫布,防止撒落产生二次扬尘。要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口加热烟气、原油储罐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后,经各自8m排气筒排放。油气开采、集输过程烃类气体挥发排放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要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在井场四周设置不低于30cm高围堰、设置隔油栏,防止污水、污油、钻井液等外流。钻井废水及洗井废水部分回用于泥浆配置,剩余废水通过集输管线进入联合站处理后达标回注、锅炉利用或达标外排;运营期采出水和修井、洗井废水运至联合站,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自然沉降除油+斜板除油+微生物处理+石英砂过滤+金刚砂过滤罐/核桃壳过滤)处理后回注地下或回用于锅炉,回注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旱厕,不外排。注水井洗井工艺主要采用封闭循环洗井工艺,由洗井循环车完成,洗井废水主要通过除油、除砂、过滤等处理工序循环洗井,洗井完成后洗井车内剩余的废水送至联合站处理后回注。要落实减噪降噪措施,抽油机布置在远离居民一侧等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产生的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布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厂内**化回收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要落实报告书制定的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档案。 要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油田整体应急体系,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建立应急队伍并配置应急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演练。在本项目竣工****管理部门备案。 要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钻井作业及闭井后,要及时拆除人工建筑物,恢复地表植被生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至原有水平。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本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按《环评法》相关要求,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环评文件批复后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得到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环境局****分局负责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按《环评法》相关要求,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环评文件批复后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得到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环境局****分局负责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9.8 | 0 | 0 | 0 | 9.8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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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托欢二联和欢四联污水处理设施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 | 依托工程 | 污水处理站已通过验收,废水处理达标 |
| 1 | 利用井场原有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硫化氢等恶臭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依托工程未建设 | 委托****现场检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 已选用低噪声设备 | 委托****现场监测 |
| 1 | 施工期应在井场四周设置不低于30cm高围堰、设置隔油栏,防止污水、污油、钻井液等外流。钻井废水及洗井废水部分回用于泥浆配置,剩余废水通过集输管线进入联合站处理后达标回注、锅炉利用或达标外排 | 施工期在井场四周设置30cm高围堰、设置隔油栏,钻井泥浆采用水基泥浆,施工期未发生井喷等事故,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废气泥浆均按照环评进行处理。 |
| 1 | 产生的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布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厂内**化回收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全部随钻无害化处理 |
| 1 | 要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钻井作业及闭井后,要及时拆除人工建筑物,恢复地表植被生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至原有水平。 | 施工期结束后已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1 | 要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油田整体应急体系,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建立应急队伍并配置应急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演练。在本项目竣工****管理部门备案。 | 施工期采用先进的钻采、集输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配备了风险防范和应急设施,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采出液油、气、水分离和回注水依托欢二联和欢四联。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自然沉降除油+斜板除油+微生物处理+石英砂过滤+金刚砂过滤罐/核桃壳过滤)处理后回注地下或回用于锅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采出液油、气、水分离和回注水依托欢二联和欢四联。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自然沉降除油+斜板除油+微生物处理+石英砂过滤+金刚砂过滤罐/核桃壳过滤)处理后回注地下或回用于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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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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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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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钻井作业及闭井后,要及时拆除人工建筑物,恢复地表植被生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至原有水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结束后已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拆除人工建筑物,恢复地表生态,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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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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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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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