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辽09破14号阜新鼎兴电力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事务所

****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10月12日,****人民法院作出(2023)辽09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省****公司对****(以下简称“鼎兴电力”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0月13日作出(2023)辽09破14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兑现抵押债权、提高全体债权人清偿率,依法确定鼎兴电力名下抵押房地产的处置参考价,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同意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鼎兴电力名下九套房产及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现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鼎兴电力名下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九套房产及第1至6项房屋所在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1至6项房屋位于**市**区创业路4号厂区,宗地为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具体如下:

表1 拟评估不动产及对应土地情况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1 辽(2019)**市不动产权第****312号 车间 砖木 381.00
2 辽(2019)**市不动产权第****307号 办公楼 混合 400.00
3 辽(2019)**市不动产权第****305号 车间 砖木 292.00
4 辽(2019)**市不动产权第****314号 办公楼 混合 1,004.00
5 辽(2019)**市不动产权第****310号 办公楼 混合 3,191.00
6 辽(2019)**市不动产权第****309号 厂房 钢架 1,260.00
7 辽(2018)**市不动产权第****939号 商业服务 框架 112.86
8 辽(2020)**市不动产权第****638号 商业服务 框架 268.10
9 辽(2020)**市不动产权第****312号 商业服务 框架 137.41

上述不动产的权利人、坐落、面积等以登记簿记载为准,具体评估事项由委托合同约定。

二、报名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能够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接受联合报名,不得将评估工作再行委托;

(三)具有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的合法资质,具有破产清算案件评估及不动产评估经验;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事由。

三、参选材料

参选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可加盖骑缝章):

(一)报价函原件(含税包干价,包括差旅费、食宿费、文印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二)评估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负责人及评估人员资质证明、近三年执业责任保险购买记录;

(三)机构简介及业绩清单(列明委托方、项目名称、业务类型、时间),并附相应证明资料;

(四)服务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工作内容响应、现场查勘安排、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名单、资质证明和联系方式);

(五)合规履职承诺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确认书。

四、服务费用

(一)报价为固定包干价,包括人工、办公、差旅、食宿、税费等全部费用;应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另行收费;

(二)评估费用作为破产费用,于上述不动产处置回款且机构出具发票后支付;

(三)中选机构未按期完成工作或所出具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报名事项

(一)材料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电子邮件以收件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7:00;

(三)接收邮箱:****@guantao.com;寄送地址:**市**区建国门外大街8****中心(IFC)A座28层观韬破产团队;

(四)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138****5402;

(五)截止时间前可书面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材料,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六、选定方式

(一)管理人综合评审各参选机构的资质、经验、服务方案、报价、规模等,于2026年10月28日前确定一家中选评估机构和一家备选评估机构;

(二)管理人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委托合同;中选机构拒绝签订合同,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经催告仍未完成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与备选机构签订合同;

(三)递交参选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材料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一)参选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或中选资格;

(二)中选机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选资格,管理人按评审排名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非要约文件;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任流程。

****管理人

2026年10月22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