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省**市****镇杨户台村,主要建设内容为:72000****猪场项目。
****于2020年10月委托****编写《******镇72000****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12月17****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义环验〔2020〕39号。
根据****2020年的《******镇72000****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对病死猪的处理措施为“****处理厂进行处理”。****拟对病死猪处理措施进行变更,变更为“建设无害化处理车间,病死猪自行处置”,即厂区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并且对生产废水的处理措施由“UASB反应器+两级A/O”工艺变更为“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2026年3月****委托**融智****公司重新报批《******镇72000****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6年3月31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锦环审函〔2026〕50号。
****原环评工程内容于2020年12月18日开工,2021年12月26日竣工。重新报批环评工程内容于2026年4月23日已阶段建设完成(除无害化车间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外,其他主体工程等已建设完毕,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完工),2026年4月2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2026年6月,****委托******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小组根据检测报告编号为:ZDH26087、ZDH26114-5的监测报告,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环保阶段性验收。
现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6.****.20-2026.****.17(20天)
企业联系人: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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