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0日我局对**达济宝蕴****公司钢渣及高炉除尘灰无害化处理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公告期以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0055(****)
抚环望审[2026] 6号
**达济宝蕴****公司:
你单位《**达济宝蕴****公司钢渣及高炉除尘灰无害化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达济宝蕴****公司拟投资建设“钢渣及高炉除尘灰无害化处理项目”,项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能够减少除尘灰、废金属氧化碎屑、废钢渣对环境的污染,优化钢厂原料结构,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含铁**的循环再利用。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二、依****事务中心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公司按照《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为废金属氧化碎屑破碎生产线破碎、筛分废气;废钢渣加工处理生产线钢渣堆存和装卸工序、上料工序废气;除尘灰加工处理生产线高炉除尘灰原料仓废气、粉罐泄压放空口粉尘、粉罐仓下料口粉尘;道路运输扬尘等。
(1)有组织排放
破碎、筛分粉尘:本项目原料废金属氧化碎屑在破碎、筛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对颚式破碎机进、锤式破碎机、筛分机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1#-6#),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
原料卸料、堆放废气:项目物料废钢渣、废金属氧化碎屑卸料点位于封闭的厂房内,通过采取水雾喷淋装置抑尘等方式,可有效减少原料堆存粉尘的产尘率,产生量降低,粉尘产生量较少。
原料上料废气:采用装载机将原料装入上料仓进行上料,上料过程会产生粉尘,上料废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废钢渣生产线原料上料,一部分为废金属氧化碎屑生产线原料上料,上料仓全封闭,只设一个上料口,对上料口进行三面围挡,可以减少上料废气产尘量。
高炉除尘灰原料仓废气:本项目粉罐在筒仓顶呼吸孔安装有一体化仓顶收尘装置,净化后粉尘无组织排放,属间断排放。
粉罐泄压放空口粉尘:泄压放空口在抽料时有粉尘产生,在泄压放空时,采用洒水抑尘,可有效降低粉尘产生量。
粉罐仓下料口粉尘:本项目粉罐下料口全封闭,除尘灰采用封闭管道运输,环评要求在粉罐下料时,在下料口处采用洒水抑尘,可有效降低粉料下料过程产生的粉尘。
运输扬尘:采取运输车辆苫盖、出厂前冲洗车辆,车间、道路均硬化,厂区洒水抑尘等措施。
由预测可知,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项目周边居民等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本项目抑尘用水蒸发,不会产生外排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球磨、磁选等产生的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摇床、螺旋溜槽、过滤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定期检修,厂房隔声等措施。经预测,运营期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除尘灰、废滤袋、维修时废机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收尘灰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砖厂综合利用;废滤袋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收集后外售;渣泥暂存于成品库房或成品库房1,项目产生的渣泥为本项目的产品,作为建材原料外售;废机油置于密闭的废机油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土壤----项目正常情况下无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只有事故状态下(池体、设施等不慎发生泄漏)可能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一定的污染影响。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治措施。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改动,应当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收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9.本项目运营期由**市生态****执法队执法五科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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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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