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加工7万吨铁精粉、硫粉、铜精粉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大营镇沙金村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的厂区建设年加工7万吨铁精粉、硫粉、铜精粉项目,占地面积约6670.23m2,建筑面积2457.99m2。****铁矿,产品为铁精粉3.36万t/a、铜精粉0.43万吨/a和硫粉3.21万吨/a。配套破碎、球磨、浮选、过滤等生产设施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总投资1000万元。
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年加工7万吨铁精粉、硫粉、铜精粉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详见网站链接:
https://pan.**.com/s/1aVBG5ze1KPk0s6KuTKcZFgpwd=wup7
提取码: wup7;
纸质报告书可通过向****李先生申请,联系方式见后。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厂区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
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第48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126.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自本次公示登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34****2087;地址:**省**市**县大营镇沙金村。
环评单位:****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412-****555;地址:**省**市高新区激光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