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一、项目背景
****饮用桶装水购买合同即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我院服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确保为休养老人提供优质、不间断的服务,现拟通过比价方式择优选****公司,为我院提供2027年度的饮用桶装水配送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需求
服务内容为向****定期派送饮用桶装水: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饮用水生产或配送销售相关内容。
2.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配送经销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能提供生产厂家合法资质证明。
3.所供桶装饮用水须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要求,水质洁净、无杂质,水源正规,产品质量合格,须提供近期第三方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4.供应商具备本地化快速配送服务能力,****办公室需求及时配送、更换,提供空桶回收、定期水质核验等配套服务。
服务要求:
1.质量保障:供货期间所有桶装水须统一规格、品质稳定,每桶水标注清晰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杜绝过期、变质、不合格产品入校。
2.结算方式:凭实际采购票数及正规增值税发票据实一次性结算。
三、服务费金额
全年约三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饮用桶装水单桶不高于9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比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饮用桶装水经营许可证,且业务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设备,有类似项目(特别是为养老机构、医院、事业单位等提供饮用桶装水配送)经验者优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价。
五、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水质检测报告;
3.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失信违法记录承诺书;
4.详细报价单(注明单桶单价、总预估金额、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六、公示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芳****福利中心市光荣院)
联系人:李全睿
联系电话:18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