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6日拟作出2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丹东-宽甸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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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6日拟作出2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_2026-10-16


****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6日拟作出2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5-****861(兼传真) 邮编:118000

联系地址:**市**区爱河大街121-1号****服务局****环境局

表1 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评文件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股河河道治理工程 **省**市**县**哨镇 **** ******公司 本项目治理范围是从上游**哨****电站下游段至下游**哨镇**哨村**哨大桥下段。工程治理河道总长5.52km;护岸工程总长度为6.477km,其中干流防护长度为5.408km,支流防护长度为1.069km。包括:护岸工程绿滨垫护坡1.152km、固滨笼挡墙4.411km、原浆砌石墙前固滨笼水平防护0.401km、浆砌石挡墙0.513km。本次工程设计植物措施为种植梧桐总长1019m。项目总投资2027.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2万元。本项目属于防洪工程,总用地面积46116.29m2,永久用地30716.29m2,临时用地15400m2,均位于**县**哨镇境内,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清淤和河道疏浚工程建设,主要为了提升北股河**哨段防洪能力,保障沿河而居群众及村落安全。

环评报告-北股河河道治理工程


1.废气:在各工程段施工区外侧设临时围挡,长度6477m,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对临时堆土场和临时堆料场采取苫布和防尘网遮盖措施;对运输土方和砂石的车辆采取苫布遮盖措施,减少物料运输过程中洒落和运输扬尘。2.废水:采用人工高压水枪单独清洗车轮,**2个3m3沉淀池(硬化、防渗),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临时围堰内基坑废水经自然沉降后采用抽水泵抽入围堰外,全部用于抑尘。工程施工挖方、填方工程避开雨季。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如厕利用附近村组居民旱厕,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肥。3.噪声:施工段附近分布有村屯居民,设置声屏障346m;居民区禁止夜间(22点-次日6点)和午间(12点-14点)施工。在各工程段施工区外侧设临时围挡。4.固废:工程段设有8个垃圾箱,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组生活垃圾收集点。对各工程段河滩上的垃圾、清基杂物进行收集清理,清运至就近村镇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余土均运至河道背水面坑洼处回填。沉淀池底泥用于河道背水面坑洼处回填。拆除工程开挖剩余石方和拆除原浆砌石直墙运至宽甸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处置。5.环境风险: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柴油。柴油不在项目所在区域储存备用,柴油主要分布在施工设备和运输设备中。施工器械、车辆定时检查油品剩余量,****加油站加油,主要分布在施工设备和运输设备中。施工机械定期检查油箱、油管、密封件,及时处理跑、冒、滴、漏;发生泄漏时,立即利用吸油毡吸取泄漏油品,并用沙袋作为临时围堰,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处置,严禁油污进入土壤及地表水体。6.临时用地恢复。本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按照“原地貌、原类型、原功能”原则,恢复临时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功能,清理平整,进行迹地恢复建设,施工临时道路将废弃不再使用,需要将道路路面翻松,除去碎石等杂物后进行迹地恢复,恢复原有地貌和土地利用类型,减轻施工的不良影响。
2 ****公司大三道沟金矿(金银矿)采选工程(重大变动)建设项目 **省****市青城子镇**山村 ****公司 **化大生态****公司 本项目位于**省**市**市青城子镇**山村,为采选一体在建项目,配套建设尾矿库一座,省生态环境厅以辽环函〔2019〕189号予以批复。现项目选矿工程工艺、规模不变(原矿石处理能力39.6万t/a,浮选工艺),其他工程变动如下:尾矿库部分,拟建尾矿库占地面积由原23.22公顷增加至38.3898公顷,总库容由原494.76万立方米增加至594.58万立方米,尾矿排放方式由原干排变更为湿排,服务年限由原31年调整为19.43年,****管理局以辽矿安函字〔2025〕8号批复尾矿库变动安全设施设计,国家林草局以林资许(辽)〔2025〕37号核准尾矿库使用林地;采矿工程部分,调整**面积由4.302平方千米缩小至4.1794平方千米,矿山开采规模(39.6万t/a)、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嗣后胶结充填采矿法)、服务年限等均不变,该******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并将原建设封闭井下粗碎工段调整为建设地上封闭式破碎车间。鉴于本项目发生变动,且矿石核素活度检测未超过1Bq/g,根据审批权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重新报批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司大三道沟金矿(金银矿)采选工程(重大变动)环评--最终稿

公众参与说明


1.废气:采矿作业采取湿式凿岩、湿法爆破方式;破碎车间、筛分车间产尘点设防尘密闭罩、集气系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充填站水泥仓粉尘经仓顶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口排放;搅拌机进料口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尾矿库设置喷淋系统以遏制尾矿库扬尘。矿石运输、装卸等易产尘工序采取密闭运输、封闭输送、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遏制无组织排放;2.废水: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后,部分用于井下洒水抑尘、湿式作业,部分泵至地表水池,回用于选矿作业、**洒水抑尘、绿化等;选矿工序精金矿压滤水进回水高位水池回用预选矿工序;尾矿库清污分流,并设置尾矿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尾矿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和锅炉排污水等全部回用于选矿作业。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分区防渗,浮选车间、尾矿库、事故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区,选矿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3.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基建期废石暂存废石堆场,用于平整场地、筑坝等,营运期废石回填采空区,不升井;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选矿尾矿经鉴定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部分用于回填采空区,部分排入配套尾矿库贮存;充填站收尘灰为水泥筒仓和充填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布袋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充填系统回填采空区,成分为水泥。废水沉淀底泥主要为地下水仓、选厂回水高位水池及尾矿库回水池产生的沉淀物,未单独开展浸出鉴别,其来源于本矿山生产循环水系统,无外来污染物汇入,物质组分与本项目已鉴别的Ⅰ类废石、尾矿同源,因此,回填本矿山自身开采形成的地下采空区;废布袋、废滤筒、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环境风险:设置 1座500m3矿浆事故收集池,尾矿输送管线最低处设置1座147m3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尾矿库“一库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并备案。6.生态:根据土地损毁预测情况,结合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分基建期治理期、开采阶段治理期、闭矿阶段治理期3个阶段进行生态恢复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