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兴城分局关于2026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兴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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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6-10-16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6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011

传真:0429-****777

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富钰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富****公司

**市望海乡望海村322号

******公司

该项目位于**市望海乡望海村322号,建设性质为**,占地面积12927.94㎡,拟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商品混凝土产量为20万m3;**公辅及环保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1万元,占总投资的4.36%。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骨料在封闭原料库房内卸料、上料,设置雾化喷淋系统抑尘;粉料由密闭罐车送至厂内后经密闭管道输送至粉料筒仓;粉料筒仓全密闭设计,筒仓废气经过各自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楼全封闭设计,搅拌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在搅拌楼内无组织排放;运输废气采取厂区地面硬化、洒水、车轮冲洗、运输车辆苫盖等方式抑尘,并及时清扫收集厂区及库房内落地尘。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抑尘洒水自然蒸发;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及地面冲洗水,经砂石分离器+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地面冲洗和车辆清洗,不外排。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危险废物。强化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废机油、空压机含油废液、沾染废油的抹布、手套、废油桶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地面沉积灰、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实验废物由购买方作为样品留存后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

(六)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监控,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