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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港大港港区13号客货滚装泊位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07日-2025年0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港大港港区13号客货滚装泊位改扩建工程 | **省**市**区大港港区二码头 | **** | ******公司 | 对**港大港港区13号泊位进行改扩建,将原有的1万总吨级客货滚装泊位改扩建为1个2万总吨级客货滚装泊位(兼顾飞龙轮实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