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和结算工作指导意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市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和结算工作指导意见(草案)》
2.建设地点:**市
3.评估责任主体:****
4.评估实施主体:****
5.项目简介: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结算行为,制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和结算工作指导意见》。****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包括需利用上述资金偿还的融资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结算工作,均应当按照《指导意见》执行。
(二)评估程序和内容
1.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调查,了解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
2.识别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估计,揭示主要因素的风险程度;
4.提出主要风险因素的防范化解措施,真正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5.提出项目风险等级判断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
关心《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实施的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