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地点:**市**区**乡关家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7.23亩,建筑面积9000m2。主体工程建设6座猪舍,配套建设定位栏、产床、保育栏等,建设消毒池、上猪台、人工授精房;****加工厂房1座、库房1座、办公楼1栋;环保工程建设固液分离车间1座、污水处理站1座,沼液储存池1座;公用工程建设深水井、进栏舍水管及配套,供电配套;全年运营365天,劳动定员20人,满负荷生产生猪年存栏量为仔猪2000头,育肥猪1000头,种公猪10头,种母猪500头。年出栏量仔猪7000头,育肥猪3000头,配套种植田地41亩。
地理坐标为东经124°05\'24.19"、北纬41°46\'25.84"。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183****6667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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