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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我局已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4月3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 | **省**市金普新区海**街道港兴大街51-13,14号 | **** | **东铭****公司 | 2025-03-28 |
备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