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聘用派遣制书记员招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聘用派遣制书记员招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1502.72
最高限价(元):431502.72
服务需求:
一、招录原则
依据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拟通过第三方采用派遣制方式招录书记员。本次招录工作由****采购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第三方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对聘用派遣制书记员的招录及管理等负责。择优录取适合检察工作的聘用派遣制书记员。 招录聘用派遣制书记员7人(具体派遣岗位与资格条件等由甲方最终确认),工资、保险及招录、派遣制管理等总费用431502.72元/年。为便于日常工作本次拟一次性采购2年服务,首年费用431502.72元/年,在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并且考核满意、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续签一年,第二年度费用401502.72元/年,具体由第三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招录,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等。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招录聘用派遣制书记员7人。其中:刑事执行辅助岗位3人(限男性),其他辅助岗位4人。
三、相关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2.****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父母或配偶担****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或在**县域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等情形的;
7.其他不适合担任聘用派遣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第三方签订合同,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性质。此次的招聘人员为派遣制属性,不占编制。招聘人员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否则将按有关程序解除聘用。
(二)工资待遇。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资金由本级财力予以保障。
商务条款
1.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月度支付。支付前,供应商需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
4. 验收标准:以业主签订的验收清单为准
5. 验收
验收程序: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 违约责任: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擅自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7. 热线支持:30分钟响应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16时00分至2025年04月07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电****政府采购网提交。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U盘)现场递交****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镇兴法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24-****3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金卡路16号(C920门)
联系方式:024-****0796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061********001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迎春
电 话:024-****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