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
****成立于2025年3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粮食收购、烘干、仓****公司。为提升**地区粮食烘干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拟投资100万元人民币,租用位于**市**县宝力镇丰源村一组的现有院落及房屋,建设一条粮食烘干及仓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烘干仓储粮食2.7万吨,产品主要为含水量小于14%的玉米。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类别,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委托******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即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南的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审查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