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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废钢渣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刘二堡镇高庄子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5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反馈意见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041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