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拟对******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3户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25,461.11万元,其中本金11,812.94万元、利息13,639.17万元,债权分布在****地区,各户债权具体情况如下(利息计算至2025年3月20日):
一、债务企业名称:******公司
所在地:**市**县兴工路14-7号
债权总额:3,709.18万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3月20日)
资产所在地:**市**县
债权情况
****拥有******公司债权总额3,709.18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500.00万元、利息 2,209.18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人为付波、关丽君。抵押物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企业概况
******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0********2758,****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卢胜贵,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住所**县兴工路14-7号,营业期限自2010年2月5日至2040年2月1日。经营范围:装饰材料生产与经营(不含胶类)(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登记机关:****管理局。核准日期:2013年10月23日。登记状态:吊销。
保证人情况
付波,男,1965年5月出生,住**市**区。
关丽君,女,1970年10月出生,住**市**区。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的位于**县兴工路14-7号面积20334.7平方米和面积192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县兴工路14-7号的面积14996.42平方米的房产。土地终止日期为2061年4月29日。
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付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经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企业名称:****公司
所在地:**省**市**县兴工路14-5号
债权总额:15,927.59万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3月20日)
资产所在地:**市**县
债权情况
****拥有****公司债权总额15,927.59万元,其中贷款本金7,500.00万元、利息8,427.59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人为邢自强、刘晓丹。抵押物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企业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14日,注册地址为**省**市**县兴工路14-5号,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邢自强,经营范围为原木、芯板、胶合板、贴面板、覆膜板、细木工板、密度板、实木复合地板加工销售,建筑工程机械加工、销售及货物进出口,农产品采购及销售。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
保证人情况
邢自强,男,1982年10月出生,住住******办事处工业路。
刘晓丹,女,1979年4月出生,住**市西**南露园。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位于**县兴工路14-5#5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0339.30平方米;位于**县兴工路14-5#5号的5处房产,面积为84782.17平方米。土地终止日期为2061年3月15日。
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经入执行程序。
三、债务企业名称:**县伟业综合市场
所在地:**市**县**大街49号
债权总额:5,824.34万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3月20日)
资产所在地:**市**县
债权情况
****拥有**县伟业综合市场债权总额5,824.34万元,其中贷款本金2,821.94万元、利息3002.40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人为任伟、李祎。抵押物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企业概况
**县伟业综合市场成立于2012年12月27日,注册地址为**县**大街49号,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任伟,出资金额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摊床租赁;停车服务、市场服务(伟业综合市场东、西、南、北侧);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情况
任伟,男,1966年4月出生,住**市**区漓江街。
李祎,女,1968年10月出生,住**市**区**街。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县伟业综合市场所有的位于**县**大街49号的土地使用权6618平方米、以及位于**县**大街49号的房产14788.58平方米。抵押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3年12月21日。
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经入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3月2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户数如减少、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三户组包、两户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传真:024-****030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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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