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县级培训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 13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县级培训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一、培训要求
(一)时间要求: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二)培训内容: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及**省2025年主推技术,助力春耕备耕、防灾减灾等需求,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分产业、分层次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重点抓好参加省市级培训以外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确保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全员参训。对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选聘的村级农技员及种养大户等,主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推广方式方法培训。
(三)资金用途和支出范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具体用于讲课费,包括聘请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课时费;食宿费,包括参训学员、教师等食宿费;交通费,包括学员、教师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本地实习实训和异地观摩交流的租车费;教学费用,包括教材、耗材、场地、学习用品、实习用品、培训期间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观场地补偿费等。以及资料印刷、档案制作、项目验收审计等其他方面必要的支出。培训标准参照《**省农委关于印发**省农委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农财〔2017〕225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284号)。教师和学员差旅费参照本地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教师讲课费标
准参考《关****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457号)文件的讲课费标准执行。
以上资金支出均需符合现行的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基层农技推广培训工作无关的任何支出。
二、项目管理:
1.培训机构须按培训对象需求结合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科学安排课程内容。聘请省、市、县等具有一定知名度或有多年从事相关产业经验的专家教师授课。制定****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
2.培训机构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许可范围(业务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需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固定的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可提供开展培训必要的专业教师、****学院****基地,具有独立做好课程计划、培训安排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报账材料及管理档案。
3.能够在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主管部门监督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能够接受****全过程监管抽查和数据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质量把控不严的,及时做出整改。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监狱企业)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监狱企业)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4月03日16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6日 13时30分(**时间)
地点:****中心三楼大开标室(**市凡河新区澜沧江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招标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凡河新区
联系方式:024-****3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凡河新区金科府邸南门10号门市
联系方式:180****5590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银行****公司**市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10********20000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先生
电 话:180****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