稠油乳化堵水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随着油田开发进入中后期,油井高含水问题逐步加剧,影响油井生产效果,稠油乳化堵水技术可有效控制油井含水上升,提高油井生产效果,该项目主要应用于我厂欢17兴、锦90兴等区块的高含水油井。资金来源:成本。
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油辽锦发〔2025〕8号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400 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 ****油厂高含水油井进行堵水治理,预计实施稠油乳化堵水技术服务40井次,以实际发生为准,该项目为风险考核项目,按照措施效果考核要求对单井进行考核结算。
项目工作界面:招标人负责提供井源及其地质基础资料、协调属地以及现场注入所需水泥车及顶替污水罐车、油化剂抽样检测。投标人负责施工技术方案设计、提供满足质量要求的药剂材料及运输车辆,委派合格的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现场施工,并承担油化剂检测费用。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2.4实施地点:****油厂所辖油井。
2.5分包规定
允许,分包内容:
拟分包要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可租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分包商需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需提供租赁合同、分包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扫描件)。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1 SY/T 6524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1.2 SY/T 6610 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
1.3 Q/SY LH 0722 油气(汽)水井措施效果评价方法;
2技术要求
2.1投标人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药剂主要成分、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步骤等。
2.2技术方案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实施。
2.3技术方案中提出药剂主要成分要与现场实际使用一致。
2.4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材料复合质量要求、车辆满足运输要求、技术方案切实可行,保证各项工序符合质量安全环保标准。
2.5投标人全程进行技术支持,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6投标人在油井措施施工中使用的油化剂,涉及增溶率、增稠倍数、有机氯等指标,要在招标人、中标人认可条件下,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在招标人现场监督下入井。
2.7入井化学品质量****油田公司中油辽字〔2024〕176号文《****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2.8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施工材料由投标人负责拉运。
2.9投标人负责涉及的药剂质量检测费用。
2.10中标人提供产品前,如涉及到危险化学品,须向投标人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等资料。
2.11****集团公司一级物资,应在集团一级物资供应商目录内采购。
3技术指标
3.1堵剂增溶率(70℃)≥300%;
3.2堵剂增稠倍数(70℃)≥35倍;
4质量要求
4.1 按照油气新能源【2023】584号《****公司油田化学剂质量管理办法》、****公司油气(汽)水井措施管理办法、****油厂《油气(汽)水井措施管理》执行流程相关质量要求执行;
4.2提供稠油乳化堵水技术服务施工所需油化剂有机氯含量应符合招标人质量部门要求;
4.3提供稠油乳化堵水技术服务施工所需油化剂应满足“3技术指标”要求。
5 结算条件
5.1油井生产数据来源于招标人“油水井生产数据应用系统”;
5.2措施****油田公司《油气(汽)水井措施效果评价方法》进行判定,****公司相关部门对评价方法进行调整,****公司新要求执行;
5.2.1连续生产井:措施实施前,停产未达到6个月、连续生产、措施实施不需要配合注汽的油气井。
5.2.2捞油、间开井:措施实施前,采取间断生产方式的油气井(间断期未达到6个月)
5.2.3停关井:措施实施前,连续停产时间达到6个月的油气井。
5.3措施前产量标定:
5.3.1连续生产井:
5.3.1.1措施前一个月、日产量波动<30%的井,措施前产量取措施前30天日产量平均值。
5.3.1.2措施前一个月、30%≤日产量波动<50%的井,措施前产量取措施前15天日产量平均值。
5.3.1.3措施前一个月、日产量波动≥50%的井,措施前产量取措施前10天日产量平均值。
5.3.1.4因砂卡、水淹、油层堵塞等原因导致关井的,措施前产量取值0。
5.3.2捞油、间开井: 措施前产量为措施前一个间开周期内的平均值;
5.3.3停关井:措施前产量为零。
5.4 措施效果判定
5.4.1满足质量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视为施工成功:
按设计工序正常完成施工,未出现由于措施本身原因造成油井返工、大修等问题。
5.4.2措施有效判定标准:
判定施工成功后, 以措施前标定产量为依据,措施实施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视为措施有效:
5.4.2.1措施初期产量:自措施后正常生产、产量稳定之日起,前30天的平均产油(气)、水、液量或注入量;
5.4.2.2措施初期日产油(气)量大于等于措施前标定, 平均含水率下降2个百分点及以上;
5.4.2.3措施初期日产油(气)量小于措施前标定, 平均含水率下降3个百分点及以上。
5.4.3经济有效指标:
5.4.3.1措施经济效益评价方法参照《油井增产措施经济评价方法》Q/SY LH 0187执行,措施增油量高于最低经济增油量视为经济有效,最低经济增油量计算方法按照Q/SY LH 0187-2023中的第6.3执行。
5.4.3.2最低经济增油量:见附件。
式中:Δqmin—最低经济增油量,单位为吨 (t);
I—措施费用,元;
ΔCt —措施有效期内第t月的增量成本,元;
Po —原油价格,元/t;
Taxo —吨油税费 (教育附加、城建税、**税),元/t。
5.4.3.3每口井的措施最低经济增油量由招标方经济评价部门提供。
5.5 措施效果计算方法
5.5.1措施阶段增油量=措施阶段产油量-(措施前日产油量标定×措施有效阶段生产时间);
5.5.2措施阶段降水量=(措施前日产水量标定×措施有效阶段生产时间)-措施阶段产水量;
5.5.3措施前含水率=措施前日产水量标定/措施前日产液量标定;
5.5.4措施后含水率=措施后有效阶段生产时间平均日产水/措施后有效阶段生产时间内平均日产液;
5.6措施后有效阶段生产时间(措施有效期):自措施后正常生产、产量稳定后至措施结束日期所经历的时间,若连续生产井出现正常连续生产30天平均日产油(气)低于措施前日产油标定(堵水措施出现正常连续生产30天平均含水率高于措施前含水标定)或实施了新措施,视为措施有效期结束。若措施后30天内实施了新措施,视为有效期结束,措施视为无效。
5.7措施考核期:自措施后正常生产、产量稳定后1年。
5.8结算依据:
若施工成功,达到5.4.1,则按单井审定金额的40%结算;若不成功,不予结算。
若措施有效,达到5.4.2,则按照单井审定金额的70%结算;
若措施有效,但未达到经济有效,则在单井审定金额的70%结算的基础上,剩余单井审定金额的30%按照实际增油量与最低经济增油量的比例进行结算(实际增油量/最低经济增油量×审定金额×30%)。
若经济有效,达到5.4.3,则按照单井审定金额的100%结算。
如果施工日期较晚,截止年末措施井仍为有效但未达经济有效或措施效果暂时无法判定,当年可办理预结算,考核期达到后办理正式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2.1关键岗位人员
现场技术人员1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社保缴纳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的缴费证明)。
3.2.2拟投入队伍要求
队伍主要人员构成:现场技术人员1人、操作施工人员2人。
3.2.3如****部队伍,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集团****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集团****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3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本项目类似业绩资料。(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5信誉要求
3.5.1 ①****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
3.5.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5.3****集团****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cnpc/)
3.5.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详见附件2)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4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3月31日 14:00:00(**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公司下发的《****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134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物资公司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辽****公司****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0922 1000 567
开户行:****银行****公司**渤海支行
中标人必须在电汇凭证明确以下信息:(1)中标人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无需备注“代理服务费”等字样)。(2)月末最后两天不要缴纳代理服务费,每月1号正常缴纳。
电汇备注中请勿填写项目名称,由此产生项目无法确定而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5年3月 31日 14:0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招标中心
地址:**省**市**台区渤海街供****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6975
电子邮箱:lh_liuyong@cnpc.****.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公司
联系电话:****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中心
2025年3月19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般招标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