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理用药、临床药学和前置审方系统维保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3日 15:28 |
预算金额 | ¥7.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339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兴顺街1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主任 024-****37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丹 024-****3398 | ||
附件: | |||
附件1 | 医院合理用药、临床药学和前置审方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改).docx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合理用药、临床药学和前置审方系统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合理用药、临床药学和前置审方系统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2****卫健委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法律依据: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2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8栋2单元3层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14日 至 2025年03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兴顺街188号
联系方式:赵主任 024-****378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地址:**市**区兴顺街188号
联系电话:024-****378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方式:张丹 024-****3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