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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区刘二堡镇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刘南居民楼锅炉房)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区刘二堡镇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刘南居民楼锅炉房)
建设地点:**省**市**区刘二堡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刘南居民楼锅炉房总占地面积 116.33m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台3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
竣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
调试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26日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188****19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