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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0辽****服务中心3台报废车辆转让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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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399111J |
自然人 |
出让人 |
3.7万元(人民币元) |
5工作日 |
2025-02-26 |
否 |
网络竞价 |
1、此次处置报废车辆数量、规格、型号、完整程度等状况均以实物为准,产权单位与受托处置方(********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参与竞价方应在竞价前,先交纳挂牌价格的100%交易保证金,并同意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则有权参与竞价。最高出价者为最终受让方,并以其承诺的最高价为成交价。 3、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其余价款(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及交纳施工保证金5万元(由委托方指定账户收取)后,在规定期限内由产权方与受让方完成此项资产交割。 4、如因受让方原因,自竞价结束之日起超过5个工作日未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未付清余款,将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购买,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另外,产权方有权将转让标的另行挂牌转让。 5、受让方承担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评估费1000****公司提供评估费发票)、手续费、拆解费用、运输费用、税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并支付余款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停车场地装卸、运输出库;整个过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并由受让方负责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相关环节的一切安全责任。 7、施工要求:每台报废车辆需受让方出具商务部认定的《机动车回收证明》****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所有施工要求都作为退还施工保证金的必要条件。 8、文件递交、竞价时间及未尽事宜与沈交所联系(本项目不提供任何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