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4-001
二、合同名称:****检测站点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第4包租赁合同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检测站点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路1号
联系方式:186****788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哈达镇上哈达村
联系方式:189****69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检测站点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依据《******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交执监规〔2024〕6号)文件规定,结合**地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际,****执法大队****检测站分卸载场地位置、设施设备、服务等要求如下: 一、治超站点分卸载场地位置要求 以****执法大队****检测站位置黑大线(G202)K1226+960 处为中心点,在此位置周围行车里程 3公****检测站分卸载场地。分卸载场地满足执法部门治超执法工作需要,位于公路沿线或者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周边公路、桥梁状况及通行条件较好。 二、分卸载场地、设施条件等要求 (一)场地所有人同意该场地用于设置治超执法场所,场地经营方(以下简称场地方,包括经营者及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设有相对独立的围墙或围栏,供执法部门的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2400平方米。场地存在其他经营项目或与其他单位共用场地的,车辆停放、货物装卸及保管区应当与其他经营项目使用区域设置硬隔离; (三)位于公路沿线或者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周边公路、桥梁状况及通行条件较好。满足大型货运车辆停放、通行,且能存放卸载货物的非开放场所; (四)设有守卫室、****工作室等,具有经质检部门检验检测合格的静态称重设备,安装使用视频监控、消防、照明和其他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设备; (五)其他要求:1、场地方负责在提供的场地内派遣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服务,场地方负责车辆进出场地及车辆停(存)放管理、存放货物保管。2、租金包含场地(含办公用房)使用费、场地方对场地的维护费、场地方对查扣停(放)车辆、存放货物保管费、场地使用期间运行产生的水电费、取暖费、场地方派遣场地管理人员服务费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2,700.00元
合同金额:172,7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18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