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中远海运重工“**”号浮船坞优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远海运重工“**”号浮船坞优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省**市**区中远路80号,企业现有厂区及海域范围内;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号浮船坞的浮箱坞墙主体结构进行改造(吨级不变),改造后浮船坞总长度410米,举力8.5万吨。同时对浮船坞所在的坞坑艉区域进行坞坑改造、锚泊泊碇等水工配套工程。
项目投资:1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2.68万元,占比2.53%;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中远路8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4****516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com/s/1q3xmRnbNsI3JgDlbj14dAg
提取码: r36f
公众查询纸质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处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周边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链接:http://www.****.cn/xxgk2018/x ... ****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