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小东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市**区太升南路288号附1号4楼
中标(成交)金额:1,150,000(元)
评审总得分:79.4(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县)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省**市**县胜利街道顺山路22号楼302号
中标(成交)金额:897,777(元)
评审总得分: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小东镇)
服务类
名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小东镇)(C****9900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小东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完全按照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档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按照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县)
服务类
名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C****9900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建设面积29.4万亩。 其中:002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县),建设面积12.7万亩。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单位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档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单位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新、王红雨、艾鹏、张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小东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委员会发改办价 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协议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2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项目(**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委员会发改办价 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协议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4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
地址: **市**县**县中大西路52号
联系方式: 180****6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
地址: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联系方式: 0416-****7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156****6546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