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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纳米节能膜二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纳米节能膜二期改扩建项目 | 辽****花园口经济区银杏路二段66-1号 | **** | **金铭****公司 | ****花园口经济区银杏路二段66-1号,总投资3350万元,环保投资429.5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建成后,纳米节能膜产能增加1200万㎡,厂区纳米节能膜总产能增加至2515万㎡。 |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