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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灰渣填埋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将产****铁矿现有露天矿坑填埋,作为矿坑修复基础回填材料,实现早日生态修复。
二、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
见附件1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
联系人:苑总 电话:186****9620
环评单位:**睿铂****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6****7417
邮箱:****@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的十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若干建议,可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