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经开区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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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大石****公司**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改建项目 | 大区审环发〔2024〕1号 | 2024/11/28 |
大区审环发〔2024〕1号
关于大石****公司**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石****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大石****公司**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经开区投资项目联审会议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大石****公司**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改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辽****经济开发区金桥街道黄大村。本项目利用企业原有国有用地及厂房,拆除原有120吨燃煤锅炉,改为两台40吨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
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前提下,从生态环境角度,**经开区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使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并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采取必要治理、控制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项目使用“SN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45m烟囱”处理产生的废气,同时做好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用于冲渣、洒水抑尘。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鼓风机、引风机等设备,所有噪声源均布置在砖混结构装置楼内,采取门窗采用金属隔声门及塑钢窗。建设单位对产生噪声设备和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应注意车间布局,将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以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设备选型时考虑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对各类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做好贮存区采取防风防雨措施;贮存区按照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6、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表A中,本项目属于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40、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其他”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Ⅳ类其他。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进行网上备案。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分局负责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六、本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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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